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提出的“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、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”要求,我部组织开发了“退役军人事务员”“客运车辆驾驶员”“装卸搬运工”“邮政营业员”等66个国家职业标准。
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为9月15日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反馈我单位,电子邮件发送至cetticdd@mohrss.gov.cn(邮件主题标明:国家职业标准公示反馈,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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